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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算法杀戮”成为“双11”任务。专家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
2025年11月10日 07:42 来源:法治日报
价格“过山车”、“算法杀”成为“双11”任务。专家建议建立“黑名单”制度,打破价格乱象。近日,“双11不便宜”的话题登上热搜,引起社会广泛关注。有媒体报道称,某电商平台在开通“双11”余额支付通道仅一天后,突然停止“限时补贴”。于是,不少参加直播间活动的买家尚未支付尾款的商品价格在几秒钟之内上涨了几十上百元,有的直播间还出现了一波退货潮。在社交平台上,网友对其订单进行投诉,指出平台不断的“小动作”让消费者“大委屈”;一些品牌和主播也抱怨被平台指责和“背刺”。作为观察消费市场的重要窗口,“双11”频繁出现的价格乱象不仅削弱了单一促销的效果,也消除了消费者信任的健康基础。监管部门、平台和企业如何共同打造透明、可预测的消费环境? 《法治日报》记者采访了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副教授黄印旭、西南政法大学经济学院副教授马勇。记者:这个购物节原本是商家让利、消费者得实惠的购物节,但今年却变成了有些是“烧脑室”——叠加满额折扣、定金、闪购等规则。不少消费者做完“算术题”后发现,价格不降反升。优惠规则越复杂,比较价格就越困难。难道是营销人员利用“信息鸿沟”来收割买家?黄银旭:不断增加的优惠计划本质上是交易者和平台为了牟利而刻意制造信息不对称。这直接侵犯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公平交易权。复杂的政策加剧了信息不透明。通胀押金、门店折扣、平台优惠券、会员折扣、即时支付折扣等多层次优惠机制,迫使消费者花费大量精力计算实际支付成本。再加上全额折扣阈值、使用期限和类别排除等限制,范围总价格比较几乎是不可能的。如果消费者无法判断真实的性价比,就很难实现公平交易,最终就会接受次优的价格。价格混乱这实质上剥夺了消费者的知情权。更需要警惕的是,价格标签不明、政策临时变化已成为某种“收割”工具。比如补贴突然暂停导致商品价格上涨,或者预售页面写明“购买价格不高于一定数量”,但实际上要满足“第一小时付款”、“优惠券多”等隐性条件。这不仅损害了公平贸易的权利,而且还可能导致价格操纵。记者:“算法杀熟度”是消费者反映最多的问题之一。为什么这种行为如此难以发现?平台通常用什么手段来覆盖呢?黄寅旭:“阿尔“算法杀熟”已经被大量投诉和案例证实,其特点是“隐蔽性强、针对性强”、“精准”。从表述上看,主要分为两类:一类是“新老用户不同定价”,比如老用户不能领优惠券,但新用户可以立即领取;另一类是“定价动态歧视”,平台根据用户的浏览频次、购买记录等来确定用户的价格敏感度,和消费能力——比如对高端产品的常客加价,向“货比三家”的用户提供低价,这种行为很难被察觉,主要原因是平台以“合理的名称”掩盖了presyo的差异:例如,将“老用户的高价”包装为“会员专享权益”,将“动态加价”解释为“个性化推荐”;同时,单个用户很难同时比较多个账户的价格。即使发现不符,也很难证明是“故意杀人”。马勇:随着算法技术的发展,消费会增加。投资者在平台面前越来越处于“单向透明”的弱势地位。平台有能力根据用户的消费习惯和支付能力,通过“限时补贴”、“当日折扣”等个性化方式逐步测试价格敏感度,以实现利益最大化。 “千人千价”的交易方式非常隐蔽,买家很难看到,比较价格也更加困难。记者:有买家无辜地表示,在“流量至上”心态的驱动下,一些商家和平台将“双11”视为清理库存、降低业绩的“救命稻草”。这样的常规操作是否已经结束了为自己画上长久的名声?黄黄银旭:商家和平台用来换取短期流量,这不仅透支了他们的长期声誉。良好的市场环境取决于信息的诚实、可信和透明。这也是像“双11”这样的促销活动安全的基础。政策复杂且临时变化,先升后降、优惠条件模糊、突然停止补贴等法律风险重重。根据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消费者有权要求三倍赔偿,且累计责任将直接影响企业收入,属于违法行为。该票据也将被纳入信用档案,影响后续的市场准入和合作机会。记者:今年10月15日起施行的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明确禁止“虚假分析”、“低价竞争”等行为。黄引旭:新修订的反不正当竞争法能否通过竞争来纠正价格乱象?通过大力支持,将此前界定模糊的行为首次纳入禁止范畴,为监管部门查处问题提供了明确的法律依据,摆脱了此前认定难、处罚无根据的困境。但该法在实施过程中仍面临现实挑战。比如“算法杀戮”完全依赖平台的后台数据分析模型,消费者注意到的价格差异仍然较高,监管机构必须穿透复杂的“算法黑匣子”,这需要专业的技术团队对数据的逻辑进行拆解,还可能面临平台的重新定位。坚持以“系统故障”和“数据安全”为基础进行配合。其次,虽然相关法律明确禁止价格欺诈,但新的行为仍需具体认定。全额折扣分享规则尚不明确。订购多件商品时,商家可能会自行调整分成比例,导致部分商品的实际支付价格高于原价。此类操作很难直接认定为“欺诈”。监管部门往往只责令改正,难以形成有效震慑,留下了监督空间。更关键的是违法成本与收益之间的不平衡。目前,对价格违法行为的处罚大多是“定额罚款”或“基于多项违法所得的处罚”。行为惩罚措施需要更加综合,实现惩罚的比例,真正形成威慑力。只有法律规定、技术监督、定期检查的协调执法可以有效打破价格混乱。记者:有关部门或平台是否可以建立“黑名单”制度,将屡次进行价格欺诈行为的商户列入“黑名单”,加强其参与促销活动的力度,并处以罚款?针对“双11”等价格扰动,相关法律法规进一步完善,涵盖了“算法杀戮”、“良性管理”等重大问题。关键是要把纸面规则变成现实障碍:一方面,推动执法监管常态化,让交易者、平台必须时刻收紧合规,防止乱象死灰复燃;另一方面,平台要切实履行主体责任。要严格合规自查,清理含糊不清的条款,规范价格标签。还必须坚守商业道德,摒弃“流量第一”的心态,去掉套路营销的酸味。ce.同时,消费者应加大法制教育,普及普惠活动和维权方式,提高消费者的防范意识和歧视意识,避免陷入“优选”的境地。此外,还应简化维权流程,降低举证成本和诉讼成本,让消费者不至于因维权难度大、成本高而忍气吞声。通过公共维权机制解决普遍存在的价格欺诈行为,不仅能有效保护消费者权益,也有利于构建社会共治格局,促进消费者权益保护。落实不同的制度规则,让市场交易回归公平透明的良性循环 马勇:平台要建立“黑名单”制度,从源头上减少价格欺诈行为,同时完善“一键投诉”等功能。降低消费者维权时的成本,鼓励消费者主动举报不当营销行为。本报记者 赵丽 / 本报记者 丁毅见习记者
(编辑:何鑫)